因應非常事變台「替代役召集」放寬限制

2025-03-24

【香港中通社3月23日電】台北消息:以因應非常事變與戰時可能需要執行民防任務,台當局內政部門近期公告,放寬“替代役召集”的年限和次數,也刪除過去每年召集60日的總日數限制。

台媒23日報導,現行“替代役召集”對象為退役後8年內的替代役備役人力,每年以1次為限,每次1日以內;內政部門近日公告修法,修正後新增,“必要時”由內政部門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

內政部門稱,“必要時”是指因應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情勢緊張、天然災害、支援輔助軍事勤務等,“視需要”則指非常事變或戰時,由內政部門與“全民防衛體系”協商得出。

新法出台後,過去勤務召集全年總日數不得逾60日的限制被刪除,申請召集期限從召集日“20日前”縮短為“10日前”,演訓召集也以每次1日以內延長至每次5日內。

台灣“全民防務體系”架構中,除志願役軍人為主的“主戰部隊”、義務役為主的“守備部隊”,及後備軍人為主的“後備系統”之外,2022年將替代役納入民防系統,平時實施“演訓召集”,非常時實施“勤務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