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網上誹謗侮辱視乎當事人

2025-04-26

【本報訊】對於議員詢問當局會否對「假消息」進行「截流」,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司警局的廿四小時網巡只會針對明顯的犯罪跡象;若網上言論屬於誹謗、侮辱,要視乎當事人是否追究。至於涉及人工智能的犯罪,本澳有法律亦有法證能力應對。

議員宋碧琪昨早向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提出「假消息」的問題。宋碧琪表示,很多人在網上自由發表言論,但網上時不時出現「假消息」擾亂人心,甚至擾亂地區的穩定發展。

宋碧琪提出,「假消息」雖是可以事後澄清的,但就算有澄清,都可能已經深入民心;所以,是否可以在「截流」方面多做工作?政府未來會否有措施應對「假消息」,令到網絡不只安全,亦都健康發展?

黃少澤回應時表示,司警局設有廿四小時網絡巡查,但只針對明顯的犯罪跡象。若網上言論屬於誹謗、侮辱,要視乎當事人是否追究;若不追究,警方沒有辦法跟進。

黃少澤也以臉書(Facebook)為例,保安當局曾經要求對方刪除一些內容。但涉及人命或重要名譽等內容,臉書才會刪除;保安當局要求刪除的絕大多數內容,臉書按自己的標準都沒有刪除。

另外,議員崔世平關於人工智能的監管,他提出,歐盟去年通過《人工智能法》;中國亦已推出《數據安全法》、《個人訊息保護法》等,也推出《互聯網訊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互聯網訊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

崔世平表示,對應人工智能發展風險不只是保安範疇;不論是發展目標或監管方式、取態,都需要整個特區政府在頂層設計上進行討論。他問黃少澤有否近期或中長期的人工智能的立法規劃?

黃少澤回應稱,人工智能發展太快,法律肯定滯後,全世界都未有非常有效的監管制度。內地現有只是人工智能的法規規章,仍然未有法律。

黃少澤指出,從刑事角度,不存在執法障礙,因為人工智能只是手段,犯罪的構成要件都是傳統的。而且,司警局在人工智能法證方面已經具備條件。他表明,當局將會不斷評估人工智能,且緊跟國家和國際的立法進度。

黃少澤也透露,司警已於去年啟動人工智能技術在刑事偵查中的應用和法理檢測研究,持續與內地前沿技術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已經具備對人工智能防偽成品的鑑證能力和執法工具。

至於詐騙方面,黃少澤向立法會引介時表示,司法警察局將擴大反詐騙協調中心的規模、升級設備配置,更有效監察分析騙案態勢,開展預防打擊工作;持續強化與鄰近地區的協作,加強對新型詐騙犯罪手法的通報及預警。

司法警察局也會與銀行業界、鄰近地區警方緊密合作,不斷完善止付及勸退機制;持續優化及推廣微信反詐程式,舉辦宣傳活動,以提高不同群體的反詐意識。

黃少澤提到,許多詐騙案主要受害人是學生尤大學生,通常超過百分之二十、三十,有時甚至達到百分之四十,故學校宣傳反詐任重道遠,需加強配合警方。

身兼科大副校長的議員龐川談及該校一度成詐騙重災區,有學生被騙達百萬甚至達千萬元,他自己也摸不著頭腦為何學生家長會容許其子女有那麼多錢,公開呼籲家長不要給太多。

他又介紹校方防詐宣傳工作,稱效果甚佳,受害人數已有下降。包括:在男廁小便斗貼防詐標語,「理論上一日去幾多次廁所就受幾多次教育」;安排一年級新生的首周全部課堂均會播放防詐短片,如有廿堂就放廿次,相信新生走堂再多下也會看到。黃司也讚該校相關工作做得很到位、很有效,並笑言受騙學生很富裕,「現金五六百萬,我自己都冇五六百萬,搞錯真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