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80號
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台灣「剴剴案」宣判 惡保姆獲無期徒刑
2025-05-14
【香港中通社5月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1歲男童“剴剴”遭惡保姆凌虐致死案,13日判處涉事保姆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綜合台媒報道,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2023年8月間受台灣“兒童福利聯盟”委託居家照顧1歲男童“剴剴”,“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送醫不治。警方調查發現,“剴剴”身上多處瘀傷與骨折、牙齒斷裂、指甲被拔光等嚴重外傷,且營養不良。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當天宣判前,不少台灣民眾到場旁聽,高喊“兒虐零容忍”、“重刑不假釋”,希望劉姓保姆姊妹能獲重判。
法院指出,劉彩萱、劉若琳2人犯罪動機,以虐取樂,惡性重大且危害甚大,還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2人社會復歸可能性為中或中上程度,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結果出爐後,兒福聯盟發佈道歉聲明,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但身為服務提供者,遭保姆欺瞞,未能提前阻止悲劇發生,“我們感到萬分愧疚”,很抱歉讓剴剴受苦, “再次表達我們誠摯的歉意”。
台北市社會局當天表示,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除了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以彰顯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當局和地方如何一同努力,在法制面及執行管理面持續精進,攜手守護兒童。
據台媒報道,劉彩萱、劉若琳除涉及“剴剴案”外,檢方查出其2人另涉以布條綑綁等方式凌虐2名幼童,今年1月間依凌虐等罪起訴,目前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