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論壇上兩協會主席同認為

目前未適合推行扣分制

2019-02-04

澳門論壇昨探討道路交通法

【本報訊】正諮詢的《道路交通法》中提出扣分制。對於推行扣分制社會仍在分歧意見,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及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大會主席李仲森不認同目前推行扣分制,認為主要應改善駕駛者的駕駛態度。又提出,政府應多從駕駛者及市民角度思考,不單是加大罰則,還要改善路況。

澳門論壇昨探討道路交通法諮詢文本,邀請交諮委委員劉偉強、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群力智庫常務理事徐承康及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大會主席李仲森出席。

諮詢文本提出輕微違法由行政處罰執行,劉偉強認為,部分外來駕駛者對法律不熟悉,加上道路工程眾多,實行扣分制未必合適。他認為應結合教育,讓駕駛者改善駕駛態度。鄭仲輝及李仲森認為,本澳的道路狀況多,有時駕駛者是被迫違法,在搜證不足下難以保障駕駛者,認為本澳不具備成熟條件推行扣分制。李仲森提出,政府應多從駕駛者及行人角度思考,不單是加大罰則,還要改善路況、增泊車位,多考慮保障道路使用者。他又認為,對於輕微違反駕駛情況,要按行為的嚴重性作處理,不要一刀切。徐承康提出,行政違法是否一鎚定音?政府應要更多時間聽取社會意見。

出席論壇的市民表示支持打擊毒駕、醉駕和藥駕,希望盡快執行。不少意見反映,電單車車位不足,曾出現其電單車停泊合法位後被他人拖出合法位後被鎖車,由於沒有證據支持其上訴,最終無奈繳交罰款。有市民反映,本澳的交通違法罰款已相比鄰近地區高,政府面對交通問題,只罰款,但沒有改善道路及交通設置不合理狀況,希該政府在增加違法罰款同時要做好道理管理、增車位等。亦有市民支持實施扣分制,認為澳門已比亞洲地區行得較慢,應循序漸進進行修訂及推行扣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