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勿以身試法

2019-03-01

【特訊】治安警察局與勞工局透過合作機制,發現有人涉嫌收取利益,以家務工作外地僱員聘用許可讓非居民來澳,而雙方實際上並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勞工事務局對此非常重視,並提醒市民應按實際需要提出外僱申請,切勿以身試法。

勞工事務局在此重申,家務工作外地僱員是協助僱主打理日常家務,例如料理小孩、照顧長者、煮食及清潔家居等。為此,申請人須按真實情況及實際需要作出申請,勞工事務局會根據申請人的家庭具體情況、申請理由、家庭經濟狀況、擬提供予僱員的聘用條件,以及過往有否存在違規記錄等各項因素作綜合考慮,實事求是地進行審批。

另一方面,勞工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保持緊密的聯繫,透過行之有效的訊息互聯互通機制,對外地僱員的使用情況進行跟進及監管。對於已批出的聘用許可,亦透過各種行政手段,包括不定期的抽查、出訪等方式,了解僱主的聘用狀況。當發現任何可疑個案,會適時互相通報並按各自職能作處理;倘調查後證實僱主與僱員之間實際上不存在勞動關係,除僱主的聘用許可會被廢止外,由於當中可能已涉及虛假聲明或文件,有關的僱主亦可能需要承擔相關刑事責任。

勞工事務局在此提醒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勿作虛假聘用從中圖利,相關行為可能需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