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播大使招募代言人三月八截止報名

2019-03-05

【特訊】文化傳播大使「代言人計劃」現正招募年滿14歲或以上、熱愛文化藝術的澳門居民,透過一系列體驗式培訓課程培育本地文化「代言人」,促進文化傳播傳承。活動費用全免,報名截止日期至3月8日。

「代言人計劃」以「人人領航,燃點文化之光」為口號,寓意每個人都是推動文化傳播的重要一員。體驗式課程將於4月至8月進行,內容豐富充實,由一眾澳門文化領域資深工作者擔任課堂導師。適逢今年是粵劇成功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10周年,星級傳播大使汪明荃小姐將擔任導師為學員授課,4月於鄭家大家舉辦一場有關傳承粵劇的講座,與學員分享非物質文化遺產「粵劇」。

課程分為五部分,包括以介紹澳門的歷史變遷及典故的「細味澳門400年」;圍繞澳門文化遺產的「Fun享文遺」,更設有文化遺產體驗營及安排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精粹之體驗活動;「文化鑑賞團」瞭解視覺藝術、社區文化的鑑賞,品味中華傳統文化,參訪大型藝術展覽等活動;「文化設施探秘」帶領學員走進本澳不同文化設施,實地瞭解文化設施經營之道;而「我是文化代言人」教授文化傳播技巧,包括建立個人品牌、運用新媒體趨勢、提升溝通演說及文案撰寫技巧等,參加者並有機會參與一系列海內外的文化交流活動等。課程學習總時數為86小時,學員出席課程達到75%或以上並完成作業後,可獲頒證書成為「文化傳播大使代言人」。

凡有興趣報名的澳門市民,可於即日起至3月8日辦公時間內,將報名表格連同個人履歷及近照,遞交至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或以電郵方式發送至pec@icm.gov.mo。報名表格、章程及活動詳情可於文化局大樓及轄下各文化設施索取,或於網頁www.icm.gov.mo/pec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