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83號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社協討論不合理解僱賠償上限
勞方認應取消月基本報酬及年資上限
2019-03-12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召開全體會議,討論不合理解僱賠償上限,政府建議將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由目前二萬元,調升至二萬一千元,加幅為百分之五。調升月基本報酬上限後,受惠僱員總數目人員擴大至十七點六萬人,但整體僱員覆蓋率郤由過往近七成,下降至六成三五。社協勞方代表不滿意有關調整,認為應取消月基本報酬及年資上限。社協協調員、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有關調整需要考慮經濟、僱主承受能力等。
會議由社協委員會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主持。議程單獨一項為討論不合理解僱賠償上限。政府建議將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由目前二萬元,調升至二萬一千元,加幅為百分之五。即最高賠償由目前二十四萬元調升至二十五萬二千元。調升月基本報酬上限後,受惠僱員總數目人員擴大至十七點六萬人,受惠人數較現時增加五千人,其中,中小企受惠人數將增加一千人,但整體僱員覆蓋率郤由過往近七成,下降至六成三五。
社協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當前全球經濟不穩定,澳門需要考慮整體經濟形勢,但以大局利益,資方接受政府出的調整建議。社協勞方代表蔡錦富表示,不接受政府所提出的建議。勞方認為,經濟及社會發展,調升後的覆蓋率竟然比之前低。勞方建議,取消月薪基本報酬及年資上限,按僱員實際月薪及年資作賠償。
黃志雄指,是次調加幅是以二零一五至一七年間所收集的數據訂定。相關條文在制定時,訂出每兩年一檢的建議,將於今年四月,以二零一八年的數據再就月薪基本報酬作檢討。被資方批評,調升後覆蓋率比調整前下降,他回應,覆蓋率雖然比二零一五年低,但人數有所增加。又指,解僱賠償只是法定的最低標準,僱主及僱員可以訂立更高的解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