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調查忽視居民切身利益

陳家良冀當局盡快推出管理費濫收解決方案

2019-03-29

陳家良

【特訊】就廉署年度報告披露房屋局在分層所有人大會上投票贊成管理公司增加管理費一事,身兼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街坊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房屋局本次事件中處理不當、有失職責,希望當局能認真反思工作上的紕漏,盡快推出後續解決方案;應謹慎審核與居民切身利益相關的事宜且作廣泛調研,並與業主積極溝通、充分協商;同時,也希望其他小業主能積極發聲,踴躍出席業主大會,多與政府及大廈管理公司溝通,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廉署:管理費調整方案與事實有多處出入

廉政總署的2018年度報告指出,2015年年底某經濟房屋大廈管理公司向房屋局提出兩次單位管理費加價,從澳門幣240元調升至316元再到326元,由於管理費的加幅與工資上漲相若,局方皆同意有關方案並在分層所有人大會上投票通過,但經廉署調查發現,大廈管理公司管理費調整方案與事實有多處出入,實際按工資上漲比例計算,調升後的管理費用應是306元,而非326元。同時,廉署發現另外兩棟經濟房屋大廈管理費的調整同樣出現問題,三棟大廈共涉及4416個單位,截止至2018年,共收取不合理收費約317萬元。

「走程序」心態只會失民心

陳家良指出,這三棟管理費有問題的大廈都屬於經濟房屋,房屋局本來就有義務根據第41/95/M號法例與合約條款切實監督管理公司履行責任,竟然出現未仔細斟酌和審核經濟房屋大廈管理公司提交的管理費升幅方案便輕率接受管理公司的加價理據和建議的問題,導致濫收管理費,此舉嚴重損害了當局的公信力,加上房屋局在某一經濟房屋大廈中擁有366個回報單位,即有權在分層所有人大會中委派代表出席會議及投票,其代表一票所佔分量相當重,倘若當局沒有認真從居民角度出發,只抱著出席大會投票「走程序」的心態,必然會影響其他小業主的合法權益。

審慎決策才能杜絕紕漏

對此,陳家良希望房屋局能反思本次事件中做法的不妥之處,盡快推出對三棟大廈管理費不合理加幅的後續處理方案,給蒙受損失的業主一個交代。針對本次事件中房屋局身負多個經濟房屋回報單位的投票權,建議政府在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上,應仔細審核內容,並作廣泛的調研,與各個業主進行充分協商,減少決策紕漏,避免再次出現同樣事件。另外,希望其他小業主積極關注自身的切身利益,踴躍出席業主大會,多與政府及大廈管理公司溝通、反映心聲,以便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