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擴大認可澳門地區大學學歷

2013-12-28

【特訊】據台灣消息:台灣教育部於昨日公告新增澳門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除原有已列在名單之澳門大學採認學士學位,現擴大採認至博士學位外,並新增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等3校採認學士學位。符合相關規定之學歷者,自公告日期起畢業者得進行學歷採認。擴大採認澳門地區學歷後,將可增進國際人才移動及學術交流,並可擴大招收澳門地區學生來臺就讀。

教育部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20條第1項訂定「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該辦法於民國86年6月29日訂定後,有關澳門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僅採認澳門大學一所學校,未有修正。考量時空變化、近年來澳門高等教育發展快速,以及我國國際學術交流及人才移動之需求,教育部著手進行澳門認可名冊之修正。

近年來,由於澳門來臺就讀學位學生人數逐年增加,現澳門地區來臺就讀人數達4千多人;且經評估,澳門高等教育發展快速,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等,已經相關國際品質認證組織或外部評鑑委員確認其辦學成果,因此擴大認可澳門地區大學校院名冊有其必要性。為符合國際開放潮流以與世界接軌,並擴大招收澳門地區學生來臺就讀,教育部經多次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研商後,確認並公告擴大採認澳門地區大學校院名冊。此舉除有利臺灣與澳門雙邊學術交流,促進雙邊大學校院教師與學生之交流互動,並擴大跨國人才流動,延攬優秀人才至國內,以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

欲申請澳門地區學歷檢覈者,於本公告日期起畢業且符合相關認可規定,可持學歷證件、成績證明至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並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出境日期紀錄等由受理機關學校自行審查屬實者予以採認。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訊:就台灣方面教育部昨日公佈擴大認可本澳大學學歷,澳門特區政府謹表示歡迎。

特區政府表歡迎

特區政府認為,此舉是澳台雙方合力推動之成果,是不斷發展中的澳台關係取得的新進步,它將有利於促進澳台兩地在教育、文化、學術及人才等多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也必將促使兩地關係更加緊密友好。

特區政府歡迎有更多的台灣學生來澳門升讀大學,同時亦將積極支持澳台兩地開展更多的高層次學術交流和合作。

台灣方面擴大認可本澳大學學歷範圍包括:澳門大學擴至認可碩士、博士學位,並新增認可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和澳門科技大學的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