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提澳人澳地意見

2014-01-22

【本報訊】街總對「澳人澳地」政策提出意見,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認為,「澳人澳地」應該是填補經屋與私人樓宇市場之間的空白,提升居民生活素質。又對「澳人澳地」內的限制提出意見,包括五年內提供三千個單位、樓宇由政府提供土地,私人發展商在合理利潤下負責興建。

街總社會事務委會及房屋關注組就「澳人澳地」政策作出研究,並提出了數項建議,認為「澳人澳地」政策應解決本地永久居民的居住土地供應問題,並適當改善中小企營商環境,解決泊車位等。將來新城填海區居住用途土地至少八成作為興建公屋、「澳人澳地」及私樓等土地儲備。主要對象是本地中產人士,雖然不建議設收入下限,上限建議為,家團月總收入上限為本澳居民中位數的五倍,個人申請者月收入上限為本澳居民收入中位數的三倍。建議業權人必需為本地永久居民,只允許購買一個單位,申請家團業權人年齡需二十一歲以上,單身申請者年齡需達三十五歲以上,且限制需為首次置業或五年內無物業。同時,可以向曾經購買經屋的非業權家團成員、曾享受四厘補貼或首次置業貸款利息補貼的非業權家團成員。另建議設十年禁售期和轉讓或出租對象需為本澳永久居民。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雷民強指,「澳人澳地」應該是填補經屋與私人樓宇市場之間的空白。故訂價不可訂得過高,建議售價應按建築成本加上一成半至兩成利潤,將呎價定在三千元。單位面積亦不宜過細,以實用面積計,建議開放式為四百多呎,兩房一廳為六百多呎,三房單位為八百多呎。

以街總的方案進入及退場條件均較經屋寬鬆,雷民強表示,「澳人澳地」應該是為中產人士提供較比經屋較優質的選擇。相信由政府提供土地,私人發展商在合理利潤下負責興建不存在太大難度。

街總於週一已向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遞交有關意見,反映該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