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監局原黨組書記李永新二審判無期

2014-01-30

【中新社鄭州1月29日電】 (記者 李貴剛)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9日對河南省安監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李永新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其無期徒刑的判決。

被告人李永新,曾任河南省鶴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被捕前任職河南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正廳級),河南省十一屆人大代表。河南高院認定,李永新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挪用公款等共計6450萬元人民幣。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對被告人李永新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後,李永新提出上訴。河南高院經二審開庭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亞紅樹林度假酒店 4涉賭人員被捕一派出所所長免職

【中新社海口1月29日電】(記者 付美斌)記者29日晚從三亞市檢察院獲悉,三亞警方報捕的三亞紅樹林酒店涉賭4名犯罪嫌疑人已經批准逮捕。

據介紹,三亞警方重拳出擊查案禁賭,對紅樹林度假酒店21人涉案人員予以控制,經審查將其中6人予以刑事拘留,15人予以行政拘留。1月29日,三亞警方對其中4人以開設賭場罪向檢察機關呈請逮捕。

三亞市公安局黨委還對該事件中禁賭工作不力的友誼路派出所所長給予免職處理,對其他相關人員的問責正在進行中;三亞市紀委、監察局對相關監管部門已啟動問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