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公司申加服務費一成六

2014-02-26

【本報訊】自來水公司在獲加供水服務費(又名水資源費)半年內,再向政府提出申請加費逾百分之十六。水公司執行董事范曉軍解釋,是為未來基建投資做準備,是「多多益善,越高越好」,並不擔心市民會反彈。海事及水務局則回應審批會綜合考慮。

范曉軍昨透露,公司已正式提交調費申請,冀今年內獲批,以緩解財政壓力,尤是今年竣工的水塘三期工程,以及未來離島供水基礎設施投資(包括石排灣水廠),這是涉及十至十五億元、還待政府審批的基建大規劃,加費將能助按時完成。

至於加幅多少,范曉軍始終未有交代,只說作為申請者自然希望「多多益善,越高越好」。他否認不公布並非擔心如上次加費般,遭遇市民太大反應,又自言水公司是「澳門最有透明性的一間公用事業」。

被問到有盈利情況下還申請加費,范曉軍則如此回應:「是不是要等到公司虧錢,政府才去做?比如像某些其他行業一樣,這個都已經死掉了,你再出手,還能不能救回來,這是大家需要思考的問題!」

范曉軍承認,公司多年來利潤較平穩、有錢賺,但不足以應付未來的投資發展,而且工程非朝夕就能完成,要及早做好規劃,包括財務方面。他稱,去年水公司營運數據還在審計中,但在成本控制及加服務費下,去年表現略有回升,利潤約有五千萬元上下。

他承認,任何公用事業任何一次調價大眾都會有意見、想法,故會與市民多溝通,爭取理解,「我不希望大家有給予多大的支持,起碼大家理解不反對,我覺得這個已經很好」,並重申服務費與市民繳付的水費是兩回事,故調升是沒直接影響。

接獲傳媒查詢的海事及水務局其後發新聞稿回應,披露水公司申請加幅為約百分之十六,理由是「大水塘水廠三期工程的建設和消費物價指數上升,導致公司的投資金額和營運成本增加」。

水務局稱,正初步分析該申請,會綜合考慮對方的供水服務質素、對特區有關水資源政策的配合程度、履行「供水批給合同」的情況,以及管網水漏損率等因素。

據了解,今次申請是在一三年十二月底提出。對上一次水公司提出申請是一二年八月,叫價加百分之廿六點二,結果在一三年六月獲批生效,加幅被大幅修訂為百分之五點九二,是把合同所載的水資源費計算中的相關參數由四點三九元加至四點六五元。

水公司專營邁八十周年

另外,水公司昨假旅遊塔舉行傳媒春茗暨迎接八十周年系列活動啟動儀,答謝傳媒一直以來的支持兼共慶馬年,並宣佈其今年八十周年系列活動安排,包括舊相片徵集、攝影比賽、微電影創作比賽和水塘水廠三期竣工開幕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