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證人出庭作證 證明劉漢「黑社會」事實

2014-04-04

【中新社咸寧4月3日電】(記者 張子揚 艾啟平)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36人涉黑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已進入第四天,證人周某某、另案犯罪嫌疑人田某出庭作證,從非法控制特徵等角度證明劉漢等1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事實。

當日晚間,咸寧中院向中外媒體發放的庭審情況通報材料顯示,今日上午開庭後,被告人劉漢對公訴人4月2日下午出示的涉案槍支、彈藥等物證進行質證。隨後,控辯雙方繼續就被告人劉漢被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事實,被告人唐先兵、劉崗、劉小平、孫華君、繆軍、李波、車大勇、仇德峰、蕭永紅被控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事實進行舉證、質證。

公訴人分2組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多份證據,從行為特徵、非法控制特徵角度證明劉漢等1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事實。

公訴人認為,以上證據證明該組織通過暴力、威脅手段,通過強行佔股、參股、收取保護費等方式,對四川省廣漢市的賭博遊戲機廳等地下賭場、什邡市採砂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事實;還證明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拉攏腐蝕等手段獲得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的非法保護。

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6名被告人表示無異議,劉漢和其他被告人提出質疑。控辯雙方發表了充分的質證意見。

公訴人認為,以上證據證明該組織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來維護其組織利益,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被告人劉漢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異議,繆軍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無異議,其他被告人分別表示無異議、異議或不清楚。控辯雙方發表了充分的質證意見。

據中國官方媒體之前報道,被坊間稱為「資本大?」「礦業大亨」的劉漢,曾是四川最大的民營企業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上市公司金路集團董事長,旗下擁有數十家子公司,橫跨金融證券、能源電力、房地產、礦業開發等多個領域,資產高達數百億元,曾被福布斯雜誌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而他更令外界熟知的,則是其捐建的「劉漢希望小學」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屹立不倒,被譽為「最牛希望小學」。劉漢還有四川「首善」之稱,曾連續三屆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政協常委,擁有的個人榮譽稱號多達20余項。

在長達10多年裡,劉漢涉嫌組織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數十起,造成9人死亡,9名被害人中有5人是遭槍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