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滬港通不會對QFII等現行制度造成影響

2014-04-12

【中新財經北京4月11日電】(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11日在京表示,滬港通不會對QFII(合規境外投資者)、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現行制度的正常運行造成影響。

中國證監會10日發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聯合公告》(下稱《公告》)稱,原則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即滬港通),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並明確6個月準備期後,滬港通有望正式啟動。

滬港通與QFII、QDII、RQFII制度有一定共同之處,都是在中國資本賬戶尚未完全開放的背景下,為進一步豐富跨境投資方式,加強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程度而作出的特殊安排。

張曉軍解釋,在制度安排上,滬港通與QFII、QDII、RQFII的不同在於:一是業務載體不同,滬港通是以兩地交易所為載體,互相建立市場連接,對訂單進行路由,從而實現跨市場投資;QFII等以資產管理公司為載體,通過向投資者發行金融產品吸收資金以進行投資。

二是投資方向不同,滬港通包含兩個投資方向,分別是大陸投資者投資香港市場的港股通,以及香港投資者投資上交所市場的滬股通;QFII等都是單向的投資方式。

三是交易貨幣不同,滬港通僅以人民幣作為交易貨幣,投資者須以人民幣進行投資;QFII的投資者以美元等外幣進行投資。

四是跨境資金管理方式不同,滬港通對資金實施閉合路徑管理,賣出證券獲得的資金必須沿原路徑返回,不能留存在當地市場;QFII等買賣證券的資金可以留存在當地市場。

五是投資者的自主性不同,滬股通為兩地投資者投資對方市場開闢了一個投資渠道,投資者可以通過這個渠道自由選擇試點股票直接進行投資;對於QFII等,額度申請、投資決策、信息披露的主體均為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者間接向對方市場進行投資,無法自由選擇投資標的。

張曉軍進一步指出,滬港通不僅不會對QFII、QDII、RQFII等現行制度的正常運行造成影響,反而可以更好地實現優勢互補,為投資者跨境投資提供更加靈活的選擇,在促進國內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