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福利津貼調升後差額六月中入戶

2014-06-04

【特訊】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調升社會保障制度各項福利金及津貼,效力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有關給付調升後的差額會於六月中起進行追補。

福利金方面,養老金上限及殘疾金調升至每月3180元澳門幣(下同),救濟金則升至2083元,一月至六月份的差額會由六月十三日起經自動轉帳轉入相關受益人銀行帳戶。

津貼方面,失業津貼調升後金額為每日127元、疾病津貼每日住院津貼及每日非住院津貼分別為127元及96元、結婚津貼及出生津貼分別為1800元,喪葬津貼則為2330元,同樣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社保基金會根據各項津貼的事實發生日,由六月十三日起向已獲發放的有關申請補發差額。

援助金受益人須退回多收款項

▲鑑於特區政府公佈調升社會保障基金的養老金、殘疾金及社會救濟金等給付金額,追溯至本年1月份,而社會保障基金將於稍後向上述受益人補發相關差額,社會工作局提醒援助金受益人,倘同時領取本年度社會保障基金的養老金、殘疾金或社會救濟金,因應上述款項的調升,相關人士須退回多收的援助金款項。社會工作局將陸續安排約見上述1600多個家團之援助金受益人,商討合適的退款安排。

按照第6/2007號行政法規規定,社會工作局向處於經濟貧乏狀況的個人或家團提供經濟援助。申請人須要經過家庭經濟審查,符合條件後才會獲發援助金。倘受援家庭收入狀況改變,其所獲發的援助金須作出相應調整。這種「社會援助」的保障模式,可確保當申請人無經濟能力或其他支援網絡而陷入生活危機時,援助金發揮「安全網」的功能,確保申請人生活上的基本需要能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