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案廿七日結案陳詞

2014-06-14

【本報訊】初院昨續審民署四人涉嫌瀆職案,伍秉賢再次出庭作證,重申沒有指示下屬收起有關墓地的文件。法庭預計案件於本月廿七日結案陳詞。

辯方律師昨要求伍秉賢交代為何在他任職管委時的辦公室發現與十幅墓地有關的二號文件夾?亦質疑為何伍秉賢離職時並無交出有關十幅墓地的文件?

伍秉賢重申沒有指示下屬收起文件,交收工作是由秘書負責,又說當時沒有同事接收,所以認為交出文件與否都不影響部門運作,同時重申,他本人並無接觸過十幅墓地文件的正本,由第一次出庭至今,一直認為十幅墓地文件的正本是存放在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助理檢察長提醒證人,公務員對於有需要保密的問題可以不答,辯方律師則認為沒需要提醒證人,又指證人一開始已沒說真話,覺得伍秉賢一早應要處分。法官則表示,辯方律師可以舉證及總結,但不能中傷他人,指辯方律師需要調整提問技巧。

案件下周五續審,預計本月廿七日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