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逃犯移交刑事互助袁國強:協議討論已到成熟階段

2014-07-05

【本報訊】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來澳與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會面,重點討論逃犯移交和刑事互助事宜。袁國強稱,雙方現已討論至「好成熟」階段,但不透露落實時間及有否追溯。

袁國強一行九人中午到政府總部,與陳麗敏等九人閉門會面逾一小時,討論港澳兩地司法協助等事宜。是次會面重點討論《移交逃犯安排》及《刑事司法協助安排》兩方面。會後雙方官員見記者約七分鐘。

袁國強表示,港澳政府自一三年年初開始就兩地司法互助,尤刑事司法互助方面進行相關工作,專家小組過去一年已開兩次會議,工作進展良好,「現階段已經係去到,都可以話係好成熟的一個階段」,當中一些安排細節也有很好進展。

至時落實簽署協議之時間,袁國強稱,港府仍是希望工作可盡快有進展,但時間表不能透露,「唔好意思,暫時唔可以公布(時間表),亦都有一啲因素,唔係完全係我們的控制範圍裡面」,若有新一輪階段性進展會向傳媒公布。

袁國強又解釋,工作需時純屬技術及法律問題,因兩地法律體系不同,要從中訂出雙方都可接受、符合各自法律且可實際運作的制度非易事,「唔係話好草率咁簽咗個安排,之後先至在運作時候發現有問題,反而呢個效果係唔好」。

對於逃犯移交會否設追溯期,袁國強指,這屬安排之細節,會有條款明確規定生效時間、此前案件之處理,待簽署公開後就可知道,「現階段呢,唔好意思,因為個安排仍然重傾緊、未簽署,所以我們唔方便,係現階段就透露呢啲咁細節條件」。

陳麗敏也重申,雙方溝通非常順利,專家小組正修飾、理順協議條文,不會具體介紹細節內容,「一來唔方便,二來我們都未曾最後定稿,所以我們唔會對個條文,包括大家關心的問題,現在唔可以表態」。

外界關注相關條文未來會否適用早前被初級法院裁定行賄和洗黑錢罪成判五年三個月刑期、一直沒在澳現身的港商劉鑾雄,袁陳兩人皆沒回應。

與會包括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澳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馬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代主任辜美玲、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