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就「置安居計劃」提建議

2014-07-08

【本報訊】街總房屋關注組昨向房屋局遞交「置安居計劃」意見,認為「置安居計劃」土地應與公屋分開,對象覆蓋至基層、中等收入人士和新婚夫婦,並對購買者定一定門檻。

街總房屋關注組召集人梁桂萍、副召集人鄭煜及數名青年代表,昨午向房屋局遞交「置安居計劃」意見。街總房屋關注組認為,「置安居計劃」應是解決本澳居民居所使用,土地來源應與公屋分開,不要造成資源爭奪,而且新城填海區中至少八成土地應規劃作公屋、「置安居計劃」、私樓等土地儲備和供應,又可將收回的霸地、已批出的未發展土地等撥作「置安居計劃」土地儲備。

街總房屋關注組對「置安居計劃」提出一定門檻,包括有十年禁售期、業權人必需為本地永久居民、若為家團申請需於二十一歲以上,單身申請者則需三十五歲或以上,只允許購買一個單位,且於五年內沒有物業,曾購買經屋的非業權家團成員和曾享受過四厘利息補貼的非業權家團成員。也能在保證無物業申請人需求前提下,可設一定房屋比例予細屋換大屋者選購,但必需於半年內轉售其原有單位。還建議,抽籤方式處理,不應設輪候制度,轉售對象為本澳永久居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