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促會期前通過最低工資法案

2014-07-17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分析及討論「最低工資」法案,新澳門學社昨就前往立法會遞信,(見圖) 促請立法會在八月十五日前細則性通過上述法案。

會否擔心商界議員阻撓,如迫使政府調低「最低工資」金額等?「對於他們 (議員) 向政府的忠誠度,我是非常有信心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表示,立法會是「橡皮圖章」,相信議員將會全票通過政府的提案。縱使,在本月初一般性審議該法案時,商界議員群起發言反對,但是,他們都投下贊成票。

新澳門學社促請,立法會於今個會期結束前 (即八月十五日前),細則性通過全面實行最低工資,並縮短法律生效後一百八十天的過渡期,讓各行各業的基層勞動人口皆能盡快受惠。

「立法會議員要火速通過法案的話,是很容易的。以之前的特首、高官保障法案為例,可以快速處理。」他表示,「最低工資」是刻不容緩的,若立法會不能在八月十五日前通過,便有待在十月十六日後繼續討論,很可能在明年的五月一日仍未能實行。

另外,新澳門學社認為,在全民實行最低工資的大前提下,特區政府有必要調動現行低收入補貼的資源,設立動態的工資補助緩衝機制,緩解對原有小商號及一般大廈業主構成的衝擊。

作為參考建議,可行方案例如:在實行最低工資的第一年,原有小商號原有本地僱員,包括一般物業管理低薪僱員,工資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者,僱主須確保薪酬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時薪二十一元,月薪相當於四千三百六十八元),其餘不多於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時薪九元,月薪相當於一千八百七十二) 則由政府給予工資補助,讓僱員得到足夠法定最低工資的收入,並規定這些接受工資補助的小商號此後每年必須給予相關僱員加薪,幅度不少於百分之六,而政府續補助直至完全追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始中止有關的緩衝機制。

新澳門學社認為,在全面實行最低工資時,須著重保障弱勢工作者就業機會,可由社會工作局統籌,擴大現有「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和「積極人生服務計劃」的服務範圍,為過去接受低收入補貼卻因商號結業而面臨就業困難的僱員提供輔助。而特區政府與大型企業也應作為牽頭者承擔社會責任,將架構中的一定職位分配予傷殘人士,協助他們融入社會、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