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收購福隆新街商舖 吳衛鳴稱不知情

2014-07-23

【本報訊】文化遺產委員會早前表示短期內將為具條件進行修復美化的福隆新街建築物先進行修復。但有香港傳媒指,有集團計劃大量收購福隆新街部份商鋪業權,從中謀利。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對事件不知情。重申是按建築物的歷史價值考慮修復,又稱,若業主有經濟能力,政府會追討修復費用。

吳衛鳴昨接受訪問時表示,沒有聽聞過有集團計劃大量收購福隆新街部份商鋪業權的消息,亦不清楚福隆新街商鋪業權的持有人資料。

他重申,在文物保護及修復上,當局是按建築物的歷史價值作出保護和修復的考慮,根據現行法律,業主是有義務修復自己的物業。當業主沒有經濟能力承擔時可向當局尋求協助,但若業主有經濟能力,政府會追討修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