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個人戶不被列入名單可於月底前作聲明異議

2014-07-23

【特訊】社會保障基金上月公佈公積金個人帳戶二零一四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不被列入的人士共十一萬三千五百一十四人,社保基金提醒有需要的人士可於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出聲明異議。

截至七月十八日,社保基金共收到八千六百九十八份聲明異議,其中二千三百九十四人已獲重新列入名單。部分聲明異議仍有待審批,社保基金稍後會以書面方式通知有關人士審批結果。

社保基金提醒,屬下列情況而留澳不足183日,不被列入今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可於7月31日或之前提出聲明異議:

(一)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二)住院;

(三)住所在內地,且年滿六十五歲;

(四)住所在內地,且未滿六十五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

(五)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六)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七)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八)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

聲明異議須連同證明文件一併遞交至社保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民署轄下兩個市民服務中心或社會工作局轄下五個社會工作中心。

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三二八五零,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