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買單 自來水加服務費

2014-08-02

【特訊】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門自來水)於去年12月申請調升16.1%「服務費」。特區政府按照「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規定,綜合考慮了包括澳門自來水的服務素質、對政府水資源政策的配合程度、履行合同情況和管網水漏損率等因素,對申請進行全面的審核後,決定把有關幅度調整為5.59%,即由每立方米4.65澳門元調整為每立方米4.91澳門元,與2013年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相約。

特區政府稍後將與澳門自來水就「服務費」的調整事宜簽署附加合同,有關調整將於附加合同刊登政府公報之翌日生效。是次「服務費」的調整不會影響用戶的自來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