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826號
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陽光不再!崔世安:街影條例應適時取消
2014-08-26
【本報訊】地產發展商一直希望的即將實現!致力爭取連任特首的崔世安大開金口,指限制樓宇高度的街影條例要與時俱進,應適時立法取消,承諾會在新政府上場後依法處理。關注團體即時反應:「將來,我們的街道還會有陽光嗎?」
崔世安昨與一班有份投他一票的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選委座談。會上,最後發言的選委關偉霖指,鄰近地區因應土地資源緊絀,對街影之規限越來越開放,但本澳卻本末倒置、越來越緊,令生活空間無法「優質」,直言只要城規法夠完善的話,「根本唔需要街影線」。
自言對街影「做咗小小研究」的崔世安回應稱:「我覺得係適時立法去取消,咁呢個當然要得到大家支持先可以通過啦!來屆政府我建議係應該去取消咗佢,去配合一個所謂城市的發展……我覺得與時俱進係要修改法律法規,我們從正途去提出、去修改。」
網民:邊度重有陽光?
相關言論一出即引起我城規劃合作社關注,在社交網站說:「將來,我們的街道還會有陽光嗎?」也有網民分享道:「說好的『陽光政府』邊度重有陽光?!豬首你係咪嫌小城未夠亂同未夠黑暗?」、「不可取消,我需要陽光!」、「街影條例是我們澳門居民還可享受到曬太陽(日照權)的最後底線,街影條例是追不到現今高層樓宇發展,但只可以修改優化不可取消」。
工務局:持續深入研究及優化
未知是否因應休假特首取消街影之言論,土地工務運輸局晚上發出一則「政府持續優化建築條例」新聞稿,提及為回應社會訴求,政府會持續深入研究及優化包括批則程序、建築規範、街影、覆蓋率、地積比率等在內的建築條例內容。
工務局表示,對於社會關注的建築物高度,政府一直透過《都市建築總章程》技術篇及局內行政指引去規範,包括用途、樓宇高度、地積比率、覆蓋率及街影等,是城市規劃及都市建築的重要指標,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質素。
考慮《都市建築總章程》已實施一段頗長時間,部份條文未能回應社會發展需要,政府為配合社會發展步伐,已於年前展開有關修訂工作,一○年曾就當中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質》作公眾諮詢,文本仍研究中。
未來小區規劃也會談高度
另一方面,《城市規劃法》已於今年三月一日實施,未來在完成總體規劃後,就會開始小區規劃編製工作,這將詳細地訂定建築物相關的用途、高度、地積比率、可建面積及覆蓋率等規範,有關規劃草案會依法經公眾諮詢及聽取城規會意見才制定,並以行政法規形式公佈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