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902號
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
渡船街業權人嗆聲 促快定拆留
2014-09-02
【本報訊】被拆卸三分一的渡船街一號,原本受到帆布包圍,現在已被揭開。業主劉秋林昨向政府總部遞信後聲稱,該建築物很危險,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很大的威脅,希望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視察,盡快決定繼續拆卸或保留。
去年五月,工務局發出的街道準線圖要求保留渡船街一號的主樓,然而,同年十一月,該局發出拆卸工程准照。該樓宇被毀三分一,經傳媒報道及查詢後,該局突然要求暫停拆卸。事隔八個月,該建築物的兩名業權人昨午到政府總部遞信。
稱建築物現況很危險
其中一位業權人劉秋林聲稱,建築物現時很危險,現正值颱風季節,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很大的威脅,已有街坊投訴,所以,希望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視察,盡快決定繼續拆卸或保留。建築物現時很危險是業主的說辭或專業的意見?他回應,工務局與業主的工程師上星期五商討如何處外露的混凝土碎塊。
現場帆布全被揭開
渡船街一號原本被帆布包圍著,昨午的遞信結束後,記者到現場發現,那些帆布全被揭開,令人質疑:業主口說關心道路使用者安全,揭開帆布的做法是否背道而馳?
年初,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表示,翻查記錄,渡船街一號不是可能倒塌而需要拆卸,它是可以透過修葺保護的,該局需要調查批准拆卸的原因。然而,劉秋林昨日反指,因為,樓宇出現「危樓」,才獲當局批准拆卸。在記者詢問下,劉秋林拉出其他樓宇使用者來回應。
劉秋林表示,原在那裡經營花店的使用者很清楚樓宇情況,他又聲稱,渡船街一號三樓住戶得悉可以收到小數目的搬遷費,便迅速離開,劉秋林續稱:「他們一家九口,四代同堂,都說清楚:打風落雨時都很擔心!」
引述街坊稱想不到有何保留價值
原本,文化局的意見是保留渡船街一號,然而,業主透過律師提出上訴。劉秋林表示,他們購買物業前已查核,該樓宇未被列入文化清單內。記者問:即使文化局的意見是有問題的?「不敢說有問題,我認為,(應該) 爭取的,我一定爭取。」劉秋林表示,新橋街坊也想不到有保留渡船街一號的價值。
渡船街一號的業主有三人──丁文禮、劉秋林、李家華。丁文禮是「桃花崗案」被告,昨午沒有現身。劉秋林聲稱,丁文禮有些事,身體不適。被問及各業主的持份比例,劉秋林未能即時回應。
劉秋林致函給崔世安稱:「首先恭賀崔生生得票三百八十票高票當選第四屆候任行政長官。…… 經友人提示可交一封信給特首辦,故深夜提筆寫這信……」劉秋林昨日也向傳媒發放一些資料,當中提及:「政府在只有一個媒體要求集體回憶的聲音下便匆匆腰斬拆樓工程,試問政府的威信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