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初期警加強檢控交通違例

2014-09-06

【特訊】針對學童在道路上安全之情況,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在開學初期展開專門檢控行動,安排前線巡邏警員及交通輔導員於學校上下課期間進行指揮交通及檢控違規情況,藉著以行動加強駕駛者及家長對學童的交通安全意識。昨日早上,兩局在林茂海邊大馬路一帶,針對行人違規過馬路、駕駛者不讓行人、對電單車違規乘搭六歲以下的小童以及輕型汽車前座乘搭十二歲以下小童的駕駛者進行檢控行動。

根據數據顯示,在2013年對違規橫過馬路之行人共發出1324宗檢控,當中1月至8月佔18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則有1582宗檢控,違規情況大多是行人不使用行人天橋或隧道等過路設施,攀越路沿圍欄或穿過車行道中央分道帶、又或不遵守交通燈訊號的人行橫道上通過馬路;另一方面,2013年共發生15077宗交通意外,當中1月至8月佔9827宗,涉及行人的佔44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則有10336宗,涉及行人的佔500宗,數字顯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仍有待提升。往後,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和檢控工作,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法》,若在汽車前座運載未滿十二歲的兒童,駕駛者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以及在摩托車運載未滿六歲的乘客,違者將會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如重型摩托車、輕型摩托車或兩輪腳踏車的駕駛員運載可影響駕駛、對人或物構成危險,又或影響交通的物品,違者將會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