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

2014-10-28

【中新社北京10月27日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27日上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要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克強、劉雲山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了《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中國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對這個基本定性,我們要深刻理解,進一步凝聚共識,更好推進這項制度建設。我們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就是要通過商量出辦法、出共識、出感情、出團結。

習近平強調,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取得的經驗,是我們在這塊試驗田上試驗培育出的種子,要把這些種子在更大範圍內播種擴散,盡快開花結果,對試驗取得的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能在其他地區推廣的要盡快推廣,能在全國推廣的要推廣到全國。

習近平指出,要從健全國家創新體系、提高全社會創新能力的高度,通過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把公共財政投資形成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讓它們更好為科技創新服務、為社會服務。推進這項改革要細化公開有關實施操作辦法,加強統籌協調,一些探索性較強的問題可先試點。

習近平強調,智力資源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最寶貴的資源。我們進行治國理政,必須善於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廣泛力量。要從推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國家軟實力的戰略高度,把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切實抓好。

習近平指出,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係的重要環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要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要把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80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納入改革任務總台賬,一體部署、一體落實、一體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