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39號
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一常會簽署勞工法修法草案意見書
產假增至90日年假最高可享12日
2026-07-14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完成分析及討論《勞動關係法》修法草案,並簽署意見書。法案將由立法會主席安排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和表決,如獲通過,自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生效,但涉及年假的條文則於明年年一月一日才開始實施。法案建議調升年假及產假日數。
在產假方面,法案建議將現行的七十日有薪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該項措施旨在為女性僱員提供更優質的生育條件,使其有更充裕的時間待產、產後康復及照顧新生兒,進一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並有助鼓勵生育,促進本澳出生率的提升。
產假條文提前生效優惠在職孕婦
另外,經委員會提出建議,政府同意將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由原本擬訂的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以讓更多的懷孕婦女受惠。與此同時,為體恤中小企的經營狀況,現行十四日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維持至本年年底,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將本法案新增的二十日產假同步推出相應補貼。具體而言,自法案生效起至本年年底,政府合共補貼三十四日產假報酬;而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二十日產假的報酬。
對於涉及產假的條文提前生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黃潔貞回應傳媒時表示,這是政府與委員會討論法案的成果,政府對懷孕中婦女的訴求作出正面回應,也對中小企推出過渡措施以達勞資平衡,委員會非常支持,相信社會亦都滿意。
在年假方面,在現有僱員每年可享有六日年假的基礎上,法案建議引入年假隨僱員年資遞增的機制,僱員年資每滿兩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遞增一日,當年資達十二年以上時,最多可以取得十二日年假。為配合上述年假隨年資遞增的規定,法案亦建議訂明僱員的年假權是以年資為基礎,即勞動關係滿一年,僱員方取得年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