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43號
2026年07月18日
星期六
馬基金會:絕無未經馬英九同意發布訊息
2026-07-18
【香港中通社7月17日電】台灣當局前領導人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日前發出聲明表示,未來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的任何文件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馬英九基金會17日針對聲明表示遺憾,稱基金會中目前絕對沒有任何人未經馬英九本人親自同意利用其名義,進行不必要的行為或發布訊息。
馬英九基金會當天發布聲明表示,對馬以南的聲明感到非常遺憾。馬以南是馬英九家人,對馬英九用心至深的基金會有所誤解,基金會方面將盡力溝通,盼化解誤會、讓馬家人共同支持馬英九做的所有決定。
基金會並稱,基金會中目前絕對沒有任何人未經馬英九本人親自同意利用其名義,進行不必要的行為或發布訊息。至於馬以南所稱“輔助宣告案”,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仍在審理中尚未裁定,馬英九無論在法律上或事實層面都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無庸置疑。
馬英九基金會也強調,調查、追究前執行長蕭旭岑與王光慈涉嫌侵佔與背信的責任,乃是馬英九親自指示貼身秘書,致電“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請其協助處理,絕非金溥聰欲利用馬英九行政治鬥爭,馬英九本人特別針對此點澄清如上。
馬英九基金會最後強調,不論是家人或舊屬,都是為了馬英九著想,只是方法上尚無共識。家人之間“誤會宜解不宜結”,希望這場風波盡快落幕,讓馬英九與家人都能恢復平靜的生活,基金會也能持續正常運作,以達成其設立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