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47號
2026年07月23日
星期四
『國安檔案解密』揭露
港中學生被煽惑自製炸彈經過
2026-07-23
【香港中通社7月22日電】 今年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6周年。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電視節目《國安檔案解密》21日播出第四集並講述了“光城者案”,揭露激進組織“光城者”計劃以炸彈襲擊海底隧道、鐵路和法院等公共設施,甚至計劃犧牲同黨作人肉引爆器的經過。
2021年1月,一群香港中學生自發組成“港獨”激進組織“光城者”,宣稱“光復我城”,並指要“武裝起義”“暴力抗爭”。他們還派發所謂“武裝起義”的單張,設立街站籌款,聲稱為面臨生活困難的“港獨”分子提供生活費和交通津貼,並與反政府立場的店鋪合作,為他們提供工作。
其中,有成員付諸行動,曾潛入一所中學企圖偷走化學物品,租借賓館設置爆炸品實驗室,計劃於公共設施發動炸彈襲擊意圖造成人命傷亡,團體還專門誘導未成年學生充當放置炸彈的“死士”。
法庭最終裁定7人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當中5名未滿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其餘兩被告被判監5年。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何穎思表示,施襲者一般選擇使用炸彈,主要原因是其成本較低、殺傷力強,而且操作相對便利。施襲者可以透過遠距離方式操控炸彈,事後不會在現場留下任何直接證據;他們往往看不到受襲的死傷者,這種心理距離會令其誤以為自己無須承擔責任,甚至容易將有關行為合理化。
何穎思分析,大部分當時作出極端行為的人士,原本並無犯罪紀錄或暴力傾向。他們的行為也不僅僅是出於對政府的不滿,而是還涉及其他心理動機和心理效應。
她引述心理學中的“3N模型”指,Need(需要)、Narrative(劇本)及Network(網絡)三者環環相扣、互相影響,導致多種心理現象出現。在不知不覺中,這些因素會影響一些原本沒有特別強烈立場或感受的人,改變他們的思想和行為,繼而走向極端及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