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不良紀錄承建商冇符

2014-11-20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分析及討論《二零一三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邀請多個政府部門代表,解釋去年多項大型公共工程(PIDDA)執行率低的原因。有委員提出,對不良好的承建商在競投公共工程時予以扣分,但政府代表指需要透過修改法律和標書方能做到,現階段不能對不良好紀錄的承建商在競投公共工程中進行扣分而減低其中標機會。

去年預算執行率低涉多項工程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及財政局、澳門監獄、建設發展辦公室、工務局及運輸基建辦公室等部門,昨派代表列席《二零一三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會議,交待公屋項目、澳門監獄、輕軌、A區新城填海區等公共工程去年執行率低的原因。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澳門監獄獄長李錦昌會上指,由於新監獄在探土、地基等出現問題,承建商監管不力,令工期超時和執行率偏低。至今,第一期工程已接近完工,獄方希望吸取第一期工程經驗,令第二期工程更順利。至於輕軌,由於受澳門走線諮詢影響,工程去年僅得百分之四十一執行率。另氹仔北安碼頭,去年由於僅收到三億元資金,仍有四點三億元應付未付帳目,導致執行率未達標。他指,?仔北安碼頭主體工程完工率已達百分之八十七,基電工程完工率已達百分之八十四,有待驗收。

政府代表會上又主動交代了粵澳新通道設計方案,去年所公佈的設計方案中中,涉及一點六億元,包括新批發市場、附近公屋群設施,現正與南粵批發市場商戶商討搬遷事宜。而A區新城填海區去年工期延誤,工程至今企完成一半,希望明年尾能完成整項工程。

委員提扣分政府代表稱要修法

由於不少工程是由於承建商監管不力引致工期延誤,陳澤武指,會上有委員向政府提出,希望完善目前公共工程投標制度,包括對過去紀錄不良好的承建商進行扣分,藉此推動承建商能做好監管。但政府代表回應,現有法律和標書中沒有對此作出規範,需要研究及修改法律、標書等方可做到,有待未來進一步研究。

委員會將於下週一簽署該法案意見,稍後向全體大會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