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冒社工騙姦女童

2015-02-18

【本報訊】一名二十二歲有盜竊案底青年,涉嫌年前於望廈附近公園冒認是社工,誘騙一名未足十二歲女學生到望廈社屋一間雜物房。對她恐嚇並將之強姦。司警員日前據報將涉案青年拘捕。相信該青年涉及更多同類案件,呼籲其他女受害者到司警局報案追究。

疑犯盜竊緩刑需到院舍監管生活

涉案青年姓何,二十二歲,本澳居民,無業,於一一年因涉盜竊案被判緩刑,需到望廈一機構院舍作一年的監管生活。

女童離家出走被盯上

案發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名未足十二歲的女學童,因家事不快離家出走,至晚上十時許,事主於望廈附近公園流連期間,被何姓青年看上,藉詞問路向她搭訕,隨後更自稱是社工查問她為何一人在街上,博取女童信任講出不快家事,何佯稱可幫助她入住社屋過夜。

冒社工取信任帶往雜物房強姦

女童不虞有詐跟隨何到望廈他入住院舍外時,何聲稱入內換衫後再帶她往社屋入住,著她於門外等候,稍後,何自院舍走出帶女童到樓層的一間雜物房內,即露出狼相,出言恐嚇並將她強姦,女童被姦後返回自己家,但並未有向家人提及。至最近,女童向父母提及事件,其父母立即帶她到司警局報案。

疑人供認不只一次犯案

司警員根據當時資料進行偵查,至日前鎖定疑人,於前日到三盞燈疑人住所附近將何拘捕。何承認作案,並供認不祗一次作案,曾有帶其他女性到同一地點進行性行為。但他稱每次作案均沒有使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