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320號
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最終文本需續討論
2015-03-20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與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澳門保護流浪犬隻協會、澳門流浪犬樂團的代表會面,聽取關於《動物保護法》法案的意見。早前,委員會認為,嚴重虐待動物的徒刑應由三年下調至一年。不過,三個團體要求:虐待動物罰則不應調低。
昨日,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 (見圖) 在會面後表示,之前,委員會是從整個刑法的角度分析,三個團體則基於生命的角度考量。法案的最終文本是三年或一年徒刑?關翠杏表示,需要往後與政府討論。立法會和政府的法律顧問也會再認真審視。
對於動保團體提出,非高等教育機構不要再進行動物實驗,關翠杏表示,有需要聽取教育界的意見。動保團體指出,本澳有很多遺棄動物,大多數是飼主不負責任、動物的繁殖缺乏監管,然而,《動物保護法》法案未規範上述問題,顯得「相對空白」。
三團體意見會轉政府
「除了要保護動物的角度外,還要考量現實社會出現的情況,要平衡不同的利益,這是委員會要考量的。所以,其實是沒有爭議、矛盾。愛護動物,反對虐待動物,這原則是整個立法會很清晰的。」關翠杏表示,第一常設委員會將把三個團體的全部意見轉交政府,委員會稍後也會研究那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