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幣驅良幣 損旅遊形象
2015-06-08
五月初,一內地旅行團有團員不滿要自費項目,引發團中數名旅客與領隊發生爭執打架,事後警方將一眾人等帶返警區調查,在調查期間,逾百本澳旅行社導遊包圍警區,聲援事件中的導遊,要求警方嚴懲打導遊的旅客,為該旅行團的的領隊,和任職導遊者討回『公道』。該批在警區外抗議的導遊,在抗議期間有持寫上『反對暴力』、『向旅霸說不』等標語,表示歡迎文明旅客來澳,又認為社會要公平對待旅遊從業人員。
在賭權開放後,帶動本澳旅遊業興旺發達,來澳旅客十年來飊升數倍,團客、自由行迭增,旅遊糾紛亦增加不少,過去五、六年來,發生如上述類同的旅遊糾紛事件可謂多不勝數,正所謂大大話話『無一百都有九十幾』,更曾有旅行團被棄之路環郊野的『大件事』,要警方出動防暴隊去『鎮壓』處理,成為國際旅遊笑柄。
眾多的旅遊糾紛事件,不外乎是旅行團旅客指責旅行社或導遊的不是,指彼等『劏客』、『屈錢』、住宿不符原定理想『貨不對辦』等。而旅行社和導遊則指團客無理取鬧,不允付規定的收費,以及額外安排項目的自付收費,又吹毛求疵,蠻橫無理,各有各說。此等旅遊糾紛屢見不鮮,最後多是由旅遊局介入調解,或是『賠錢送賊』,才能將糾紛事件平息,一而再,再而三,此等旅遊糾紛不斷,已成為本澳旅遊業的一個糾結。
在初期發生多宗旅遊糾紛後,當局與業界曾作出研調,多認為是由於內地不良旅行社組織的『零團費』、『負團費』等因素造成,指內地一些旅行社以便宜的團費去吸客,收取了旅客的費用後將之轉介予澳門旅行社,讓澳門旅行社要做『蝕本』生意,以及導致澳門的地接社成『代罪者』,為此有關當局與內地部門協調,制定相關政策,防範不合『原則』的低團費旅行團被『賣』來澳門,以保障業界和旅客的利益,不會影響澳門旅遊業的『正面發展』。
可是,『你有你政策』,『佢有佢辦法』,『不良旅行社』仍然存在,澳門的旅遊糾紛事件依舊不斷上演,『旅霸』頻頻亮相,旅遊局繼續扮演『和事佬』角色,將事件一一擺平,在五月初發生『圍警區』的旅遊糾紛後,旅遊局表示已就事件要求有關旅行社交出文件,稍後通報內地部門,如確有不文明行為,涉事件旅客或被列入黑名單。
旅遊局上述所指,是要將有不文明的旅客列入黑名單,不許再來澳旅遊?至於事件中相關的內地旅行社,是否亦被列入黑名單?所辦的來澳團不被接納?要知道;旅遊團客是透過向旅行社報名參與,將『不文明旅客』引來,旅行社亦有責。每年來澳旅客三千多萬,少一些算甚麼?但引發旅遊糾紛是核心問題,多年來旅遊糾紛問題未有徹底解決,真正影響了澳門的旅遊城市形象。
對於旅遊糾紛,都是各說各有理,上述五月初的旅遊糾紛事件亦如是,不過涉被打的是內地旅遊團隨團領隊,毆打他人的是內地團客,本澳導遊團體指事件屬於內地商業糾紛,不涉及澳門,『唔關佢哋事』。
事件並非『唔關澳門事』,須知內地旅行團來澳,兩地旅行社有接觸後,由澳門的接地社負責旅行團在澳的旅遊項目,旅行團才成行,澳門的旅行社亦會提供導遊為旅遊團服務,相信多年來,澳門的旅行社、導遊與內地旅行社『交往甚深』,不應存在不了解的情況,否則專業職責唔夠。
旅遊糾紛是雙向的,旅客當然想俾少D,玩得多,這是一般消費者心態,甚至有人會存心要佔便宜,因此成為『旅霸』,而旅行社則希望減少運作成本,賺取更多利潤,此是商業運作常理,但必須無損澳門利益、形象。
國家旅遊局四月實施『旅客不文明行為紀錄管理暫行辦法』,最近又公布『旅行社行前說明服務和規範』及『導遊領導文明旅遊規範』,兩項規範五月一日起實施。上述兩項新規範,說明了內地的旅行社服務有問題,導遊和領隊都不夠文明,所以才會立例規範,但是否內地規範已足夠?不會再有更多旅遊糾紛?相信不然,澳門亦要配合,本地的業界亦要有良好的專業操守,才能減少有『不文明旅遊』現象,讓有質素的旅客在澳門享受旅遊樂趣,勿讓劣幣驅遂良幣,澳門才會有好的旅遊城市形象。未來會否續有同類的旅遊糾紛,還看業界,以及當局的政策和監管,作為一般市民,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