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一切須依法

2015-06-09

【本報訊】有地產業界建議政府與閒置土地承批人協商解決土地發展問題,例如合作發展土地、興建一定比例公屋等,認為這較曠日持久的司法訴訟更有效益。對此,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做的會做,不能做則不會做」。

特區政府由今年三月底至今,宣告收回十八幅閒置土地,羅立文稱,至今收到一宗上訴個案需要運輸工務司答辯,但不清楚最終有多少幅土地的承批人提出上訴。他說,自己不是法律專家,不懂得有關上訴程序,何時需要答辯就答辯。

至於地產業界建議政府與土地承批人協商解決閒置土地的發展問題,羅立文稱,現時的土地法較為嚴謹,可能出現的爭議較多,而一切必須按照土地法進行。他又稱,近期每一位業界來拜訪他都會接見,都有探討合作空間,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有得做就做,冇得做就不做。

另外,被問到現時轄下多個代任局長職位何時才會有人選?羅立文稱,按照法律規定可以代任一年,暫時未有調整局級部門職位的決定,又稱並非請人要求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