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不變 文化局對漁頭個案

2015-06-11

【本報訊】文化局局長吳衛鳴 (見圖) 表示,對於漁人碼頭的個案是「態度不變」的。不過,他在傳媒詢問下證實,該局就漁人碼頭提出的最新一份非約束性意見,樓宇限高由六十米改為九十米,原因是需要尊重法例的要求。

在漁人碼頭 A 地段第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簡稱草案) 中,文化局提出非約束性建議是樓宇限高六十米。但是,工務局近月發出的第二份草案,建議樓宇限高增至九十米。

六十米改九十米尊重法例

昨日,傳媒再就漁人碼頭的個案詢問文化局局長吳衛鳴,他的第一句回應是「其實,我們的態度沒有改變。」記者三度提問:是否堅持限高六十米?他證實,文化局給第二份草案的意見是樓宇限高九十米。

記者再問:即是改變了?吳衛鳴稱:「我們不是改變了。因為,都要尊重法例的要求。上次我已表達:個人希望越低越好。但是,澳門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都要跟從一些法律。」

不會覺無奈

即是第一份限高六十米的意見有違法律?吳衛鳴說:「我們想做很多工作。就算我們說多少,都是一個非約束性意見。應由負責的部門作出決定。」會否覺得很無奈?吳衛鳴表示,不會覺得無奈、失望,會繼續工作下去。

也有記者問:是否有人向文化局提出相關的法律問題後,文化局才改變非約束性意見?吳衛鳴表示,沒有深入了解詳情,因為,他要關注局內很多範疇,故不清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