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衛鳴有澄清

2015-06-12

【本報訊】今年三月,工務局發出漁人碼頭 A 地段第二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樓宇限高由第一份的六十米升至九十米。文化局局長吳衛鳴 (見圖) 昨日澄清,該局只在二O一三年底發出六十米限高的意見。不過,在二O一四年年頭,文化局曾就該區的建築物提出意見。

前日,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該局再對漁人碼頭 A 地段提出樓宇限高九十米的意見。不過,他昨日表示,以上言論是「很急地」說的。他續指,關於漁人碼頭規劃條件圖草案,文化局由始至終只發出一次意見:在二O一三年底,當時的非約束性意見是六十米。

「在二O一四年年頭,有關的權限部門亦把那區內一些建築規劃 (交文化局),希望給予意見。」吳衛鳴表示,文化局就建築物發出意見:「要保持山和海的關係,保持東望洋炮台、燈塔的海景視觀。關於高度方面,絕對不可以超出第 83/2008 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他確認,文化局由始至終沒有提出樓宇限高九十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