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620號
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民署修訂鮮活食品規章開放店舖零售增選擇
2015-06-20
【特訊】為擴展鮮活食品零售市場,令食品價格更具競爭力創設條件,民政總署擬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第二條所指的“覆蓋範圍”,撤銷澳門半島內街市服務半徑範圍的限制,向符合食品安全及衛生條件之店舖發出售賣鮮魚和鮮肉牌照,增加消費者的購買渠道,從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隨著本澳社會的迅速發展,市民的生活模式亦產生變化,因此需要有不同的鮮活食品供應方式,以滿足尤其是輪班工作人士購買食材的訴求。倘取消半徑範圍的限制,容許澳門半島街市服務半徑範圍內的店舖售賣鮮魚和鮮肉,將可擴展銷售渠道,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方便不同上下班時間的各行業市民購買鮮活食品,同時相信能有助帶動食品價格更具競爭性。對於申請出售鮮活食品之場所,其衛生及設施須符合既定之條件,方可獲民署發出相關之鮮活食品牌照。現時已經有街外店舖持有民署發出之鮮肉牌照,並受到民署嚴格之監管。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本澳的食品安全,鮮活食品從運送到銷售各環節都有嚴格的衛生要求,以保障衛生及質量,倘發現違反法例的情況,相關業者除了將受相應的處罰外,其經營許可亦可能被取消;另外,特區政府亦會從源頭方面著手,嚴厲打擊有組織走私肉類活動,透過設立專項的搜集情報機制,對走私活動趨勢進行風險評估並作出相應的行動部署。
民署早前邀請街市各商會及社團代表舉行會議,聽取業界代表的意見。會議於六月十二日中午在民署衛生監督部禮堂舉行,出席者包括澳門融合堂鮮肉行總商會、澳門鮮魚行總會、澳門家禽業商會、澳門祐漢街市菜販聯誼會及澳門市販互助會的代表,而民署代表則有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衛生監督部田紀洋部長等。期間,各業界代表提出多方面的意見,對取消街市服務半徑範圍內不發鮮魚和鮮肉牌照的規定持保留態度,並擔憂倘開放規定,政府將較難對食物衛生及貨物來源方面進行監管,以及對街市經營者的生計造成影響。民署強調在收集各方意見後會作平衡考慮,在維護廣大居民消費者的權益前提下,開展有關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