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對比政府提供文件發現 放生閒置地時間自相矛盾

2015-06-22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對比政府提供文件,發現放生時間自相矛盾,稱親疏有別放生閒置地涉利益以百億計,促兩任官員交代誰決定放生並應公開資料重新審核。

其書面質詢如下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在特區政府領導層換屆前,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給予本人的資料提供,表明「政府自2009年開始,有序地加緊處理已批出但未被利用的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按照規定時間完成48個可能歸責個案的分析報告,經聽取法律部門意見後,目前已有20多個個案啟動了宣告批給失效的聽證或續後的法律程序。」「一旦有關土地批給證明可歸責承批人而宣告失敗,政府會將結果透過“特區公報”公佈。」本人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即為此跟進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公開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土地的具體資料,而領導層換屆後的特區政府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今年一月二十日遵行政長官指示回覆質詢,聲稱「責任歸屬方面,箇中是否因政府延誤審批或城市規劃的更改,還是土地承批人的商業投機等,需要較長時間的分析和判斷。」根據政府的回覆,顯見特區政府領導層換屆後當時對可歸責發展商閒置地仍在研判中,未有實行「放生」的決定。

今年二月十六日本人再跟進提出書面質詢,指出由於政府沒有全面公開資料而解釋含糊,有市民向立法會議員質疑當局是否要在黑箱作業中親疏有別「放生」一批權貴閒置地,故此直接質問政府會否藉辭放過涉權貴之地。該份質詢仍待答覆。

可是,今年六月十七日政府官員突然透露在四十八幅已指明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土地,竟然已經「放生」了十六幅!

本人當場質問這是否親疏有別故意「放生」權貴霸佔的閒置土地。運輸工務司司長清楚理解「親疏有別」的含意後,當場表明對於是否親疏有別故意「放生」實在不知道,一點也不知道!其後一再強調,「放生」十六幅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地,是上一屆政府的決定。

由於「放生」閒置地所涉的公共利益數以百億元計,而官方解釋明顯自相矛盾,是否親疏有別故意「放生」權貴霸佔的閒置土地,乃嚴重影響特區政府政治認受性的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按照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今年一月二十日遵行政長官指示就本人書面質詢的回覆,特區政府領導層換屆後仍在研判中,未有「放生」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地的決定。運輸工務司司長聲稱「放生」十六幅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地任屬上一屆政府的決定,是否推卸責任?反之,土地工務運輸局遵行政長官指示的回覆,是否有刻意欺瞞?

二、特區政府可否主動邀請前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前任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聯同現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共同公開向公眾解釋清楚「放生」十六幅可歸責發展商的閒置地的決定時間、準則和具體程序,並啟動重新檢核相關決定?

三、「放生」閒置地所涉的公共利益數以百億元計,是否親疏有別故意「放生」權貴霸佔的閒置土地,乃嚴重影響特區政府政治認受性的問題。特區政府現在是否應當正式表明絕不容許在黑箱作業之下親疏有別故意「放生」權貴霸佔的閒置土地,為此全面公開四十八幅可歸責發展商明置地的具體資料,包括被「放生」的十六幅閒置地的資料,向公眾交代說明研判準則,而當中倘確存在問題,必立即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