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629號

2015年06月29日

星期一

校 舍保育

2015-06-29

在澳葡時期,多所校舍已列入文物清單內,它們被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得以保存至今,包括:伯多祿官立小學大樓 (士多紐拜斯大馬路)、嶺南中學大樓 (白頭馬路)、培道學校大樓 (南灣大馬路)、培正中學大樓 (高士德馬路)、利瑪竇學校大樓 (燒灰爐街)。不過,本澳仍有多所學校的校舍是具有價值的,應該予以保留,卻仍未列入文物清單內,面臨被拆卸的威脅,包括:勞工子弟學校、慈幼中學等。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表示,本澳的文物清單已有二十多年沒有更新,文化局應該優先評估慈善團體、宗教團體用地的建築物,以及屬於政府的建築。

外地的校園若有一幢富人文歷史價值的校舍,辦學團體是感到自豪的,且會悉心保育。李凱欣感慨,本澳很多辦學團體如同一些私人物業業主,文物保育的意識不足,覺得「不關我事」。反之,他們只考量學校的空間不足以取錄更多學生等,從而決定拆卸具價值的建築物。

「邏輯不應是地方不足,便要一些舊式建築讓路。應尋求更好的處理方法。例如:澳門土地不足,是否要剷平大三巴,或者把它平移,然後,原地興建公屋?不能夠這樣的。」李凱欣坦言,校園的規劃如同城市規劃,不能急於解決問題,而降低很多標準,例如:拆卸文物建築、減少露天空間等。

以往,很多辦學團體堅持校園要有中庭,要有很多綠化等,由此,造就了很多優美、簡樸的校園。李凱欣認為,這是上一代教育界以人為本,重視學生成長空間的表現。她擔心,現在的辦學團體的價值觀如同社會主流,變得越來越功利,其表現在於不斷尋求設施的新穎、華麗等。

李凱欣也提出,學額需求增加,應由制定各項政策 (包括人口政策) 的特區政府通盤應對,為何要由一些學校放棄珍貴的人文、歷史資源來承擔?另外,本澳的辦學團體不斷追求新的設計、新的校舍等,政府的大筆資助會否是誘因?她質疑,那筆公帑是用得其所,甚至,會否成為一股破壞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