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701號
2015年07月01日
星期三
城規會討論多份規劃條件圖
2015-07-01
【本報訊】城規會昨討論十五個規劃條件圖草案中,還有兩涉及文物保留的個案有較多討論,一涉茨林圍城牆,另一個則是早年從文物保護清單除名、現只拆剩圍牆等唐家花園遺址,兩案最終下回再議。
會上討論的美副將大馬路十三號,位處觀音堂對面,為本澳三大名園之一的唐家花園遺址的一部份,地段上的中式建築物早已遭拆卸,現只餘下花園的圍牆及部份構築物。值得一提是地段一側的庇道學校則封存體現其建築特色的「月門」及相連圍牆。
該規劃草案建議該私有地段用途維持過去街線圖時代的非工業,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也維持五十一點六米,也包括要找民署移植地段內的樹木,工程計劃要聽取文化局意見等,又建議在高地烏街一側開停車場出入口。
公示期間只收到一份意見,要求諮詢文化局意見。工務局介紹,文化局給出非約束性意見有三:保留正立面(美副將大馬)上的建築構件,妥善處理並交文化局保存;保留庇道學校一側的舊牆,該三米寬地段不可發展,要預留作公共空間;地段其餘建築物受七十六度角線限制,總高不得過二十點五米。
委員紛紛關注圍牆的去留保護。城規廳廳長劉榕指出,按現時五十一米限高用盡來建住宅就一定要建停車場,須開拓出入口就要破壞高地烏街一側的圍牆,若跟隨文化局限高意見則可避免。
委員梁慶球特別指出,當年政府將該地段建築物剔出文物保護清單,之後很快就被拆卸,若現時又要去保護回圍牆,是否與當年行為有矛盾。主持會議的委會主席羅立文眼見討論近半小時未有共識,建議留待下次會議再議,著委員可實地視察了解。
另位於鄰近新勝街之土地規劃條件圖草案,該長期批租地現借民署作休憩區,因有茨林圍城牆,文化局給出約束性意見為開放空間不發展。多位委員再次關注發展權。
羅立文期間透露,上回位於西墳馬路社工局對面的同類地段,當局已安排工務局、文化局和承批人三方會議,會上承批人表達原地發展意願,但若有適宜補償條件可配合,故文化局已按文遺法啟動補償研究,建議今案也沿用此模式,將草案再押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