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702號
2015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中國通過新國家安全法7月1日起施行
2015-07-02
【中新社北京7月1日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法律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新國家安全法共七章,對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與職責,國家安全制度,國家安全保障,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利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該法明確了國家安全的定義,即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方面,新法要求,國家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加快發展自主可控的戰略高新技術和重要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加強知識產權的運用、保護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設,保障重大技術和工程的安全。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昇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加強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和開發應用,實現網絡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
『國家建立統一領導、協同聯動、有序高效的國家安全危機管控制度;健全國家安全危機的信息報告和發佈機制。』新法要求,國家安全危機事件發生後,履行國家安全危機管控職責的有關機關,應當按照規定準確、及時報告,並依法將有關國家安全危機事件發生、發展、管控處置及善後情況統一向社會發佈。
『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新法同時明確,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為提昇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新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