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咪錶應按實際需求而定

2015-08-01

【特訊】政府早前推出商業區每十分鐘一元咪錶位後,引起社會爭議,批評政府向小市民開刀。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陳家良表示,商業區流動性最大的外勤人員不多,建議上述咪錶數量上需按實際需求而定,以免影響區內大部分人的工作時間。另外,他指出當局為了「公平使用」而推出上述咪錶種類,認為此說法是自打嘴巴。他期望當局在公共停車場月票上能保持公平原則,逐步收回月票車位,以釋放空間增加車輛流動性。

日前,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批示,以公平使用和提高流動性為前題下,計劃由九月起實施三種輕型汽車咪錶泊車位及泊車處的收費,即收費為每小時六元的一小時咪錶、每半小時收費一元的兩小時咪錶及每小時收費一元的五小時咪錶,藉以提升街道輕型汽車咪錶泊位之流動性。陳家良表示,理解當局的措施的原意,但認為當局在有關措施上需提供一些數據說明。

他認為,以皇朝區為例,它是一個商業住宅區。每天有不少文件來來往往,流動性最大的,以及在一小時內進出的多為外勤文員以及速遞人員。除此之外,相信大部分人上班後多會長時間在辦公室內工作。故此,若每小時六元的一小時咪錶的數量上較多,對很多打工仔來說,實為困擾。

「公平原則」實為自打嘴巴

故此,陳家良建議當局就需時短時間進出的人事提供每小時六元的一小時咪錶未嘗不可,但認為需按實際需求而定,認為數量不應多,以免影響大部分人的工作時間。另,有見當局的咪錶收費三種,認為數量較多,對執法人員以及駕駛者或會造成眼花繚亂,建議把各種咪錶位以不同色樣標示,以便公眾辨認。

有關當局是次調整,他認為做法過於突然,措施公佈前並沒有時間討論,引起公眾反彈較大。他坦言調高咪錶收費是出於公平使用之原則,這說法有點自打嘴巴,以當局在處理公共停車場的月票一事中,處理反反覆覆,一時說全面取消現有公共停車場月票,一時說「只減不增」,令社會質疑當局決策常朝令夕改,以及維護少數人利益。當局在推行政策上要做到公平,個人認為距離這目標甚遠,期望當局逐步收回月票車位,釋放空間增加車輛流動性,這樣才能達致政策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