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831號
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家傭僱主聯會遊行嚴懲問題職介
2015-08-31
【本報訊】昨午,逾百名市民參加澳門家傭僱主聯會發起的遊行,當中,有手抱的嬰兒,也有坐輪椅的長者。遊行的主要訴求是「嚴懲問題家傭職介 保障僱傭雙方利益」。
本月十二日,司警公佈,一名兩月大女嬰疑疑被家傭虐待致腦出血。翌日,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與直選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會見傳媒,他表示,計劃發起遊行。昨日,歐陽強宣稱:「今次行動不是針對那件事 (虐嬰),是針對整個澳門政府的法律漏洞。」他又說,今次不是要「一竹篙打沉一船人」。
歐陽強指出,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成立十個月,一直向當局反映問題,但是,得到的回應來來去去是「檢討、探討、收集意見」,卻得不到立法、堵塞漏洞的確實時間表。
向勞工局和人資辦反映十個月後,最終還是要遊行到政府總部,行政長官崔世安是否失職?歐陽強覺得,特首仍未是失職。「崔世安先生自己有很多公務在身。應該由有關當局全面正視、檢討,之後,把有關的問題反映給特首。」歐陽強也表示,將考慮是否向經濟財政司司長反映訴求。
要求加快犯罪家傭司法程序
澳門家傭僱主聯會要求加快關於犯罪家傭的司法程序,這是否干預司法行政?歐陽強提出,涉嫌犯法的家傭,若是案情嚴重的,便要長時間留澳候審,期間的生活如何?也有家傭可以離境候審,他們會否回來,僱主會否難以追究?
聯會也要求專為外傭制定獨立的法律,有批評指,特別為某一工種立法衝擊法治精神。歐陽強表示,家傭是特殊的工種,對社會也起獨特的作用。也有別《聘用外地僱員法》規範的外僱,該法律未必完全監管家傭。例如:在酒店等工作的外勞每天上班八小時;家傭與僱主卻要雙方合作,不是工作八小時就離開。
要遷就家傭僱主而增立另一法律是否適合?歐陽強重申,家傭需要與僱主互相配合,例如:僱主需要上夜班,家傭便要留宿。若沒有法律規範,只有雙方商討,沒有太多是願意留宿的,可能導致僱主辭職照顧兒童,縮減本地的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