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916號
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三美容店涉售非法進口藥物
2015-09-16
【特訊】澳門海關近期接獲多個舉報案件,指位於中區某美容店涉嫌非法進口、使用及出售美容藥物,海關知識產權廳匯集聯關資料後,立即展開深入調查。偵查人員經多次的調查及監視,於九月十四日,海關聯同衛生局人員迅速採取聯合行動,巡查中區五處地方,在三間涉案美容店內,搜獲一批未經批准進口及出售的藥品,帶走涉案美容店三名女負責人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於九月十四日,海關聯同衛生局人員採取聯合行動,對涉嫌的多間美容店進行突擊巡查。在行動中,查處三間美容店內銷售的一批包括:胎盤素注射液、藥丸、藥膏、唇膏、肩筋肉鎮痛劑、肩腰痛及筋肉疲勞藥貼、通便藥丸及龍角散鎮咳去痰劑等,在該店舖出售為非法進口的藥品。海關及衛生局人員對三間美容店出售的上述藥品展開了全面調查,調查期間,有人聲稱該批藥品是自攜,從外地購買帶進澳門,再將相關藥品放於其店舖展示架上出售,或代客於外地購買及網上訂購再由物流公司速遞送貨到店舖出售,美容店舖負責人稱進口該等藥品均沒有向海關及權限部門申報。上述藥品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在現場核實為含有藥用成分,尤其當中查獲發現的25瓶(每瓶2ml),共50ml,盒上載有『MELSMON』字樣的胎盤素之美容藥品,該藥品為【水溶性注射液】,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證實該藥品為「處方藥物」和「只供醫院使用的藥物」,必須具有衛生局發出的准照,並受有權限的實體監管。涉案人為澳門三間美容店負責人,均為女性,分別姓吳、鍾及雷,年齡介乎於二十七至三十一歲,均為本澳居民。三人均聲稱不知道該美容店出售的產品有涉及藥用成份,店舖負責人在入貨過程中,亦未有如實報關。
是次案件所涉的美容藥品中,有「處方藥物」和「只供醫院使用的藥物」,由胎盤素注射液、藥丸,以至與市民大眾息息相關的個人日常貼身護理用品,由於各人體質和皮膚特性有所不同,在未經醫生診療,或指示下使用後,或會對身體及皮膚造成傷害,後果可能會十分嚴重。與此同時,消費者也要加強普及使用美容產品的安全知識,正確選擇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