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求修改新土地法 關姐說不

2015-10-07

【本報訊】海一居的二十五年土地使用權將於今年底屆滿,然而,相關樓宇至今仍未建成。按照新《土地法》的規定,政府應該收回上述土地,逾千購買樓花的小業主因此感到徬徨,更有發展商提出修改新《土地法》。直選議員關翠杏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二O一三年,該委員會用半年時間仔細分析新《土地法》。她表明:「現階段絕不應該修改這法律。」

再修改恐出現倒退違立法原意

關翠杏指出,舊《土地法》早已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政府便要收回,這不是新《土地法》創設出來的。若現在作出修改的話,法律將會出現倒退,將會較舊《土地法》更寬鬆,也有違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她重溫,當年,公眾不滿很多土地被囤積,逐要求制訂新《土地法》,加強政府監管土地,並增加批地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已有不少收回再批給個案

對於海一居小業主的問題,關翠杏表示,就算不修法都可解決。政府收回相關土地後,基於公眾利益免公開競投,重新批給原發展商,並收取溢價金。其間,政府必須公示,從而得悉市民是否接受這個案涉及公眾利益。「必須要依法依程序進行,這是一個原則。我相信,社會不會置數千購了樓花的小業主的利益於不顧。」關翠杏指出,已有不少個案是收回再批給的個案,豪庭都會便是一例。

有覺發展商擺小業主上檯

今次是發展商把小業主「擺上檯」,迫使修改新《土地法》?關翠杏坦言:「我覺得,有少少這種趨向。」她認為,政府應盡快澄清,避免小業主被利用。政府也應該指出:小業主有條件追究發展商的責任。「在責任上、義務上、道德上,發展商都應該備受質疑。」關翠杏提出,發展商是趕在「樓花法」生效前出售樓花,當時,連圖則也未遞交工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