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將辯論應否取消公共停車場月票制度

2015-10-17

【本報訊】立法會昨開始新一屆立法會期工作,以僅一票之差,通過由議員宋碧琪及施家倫要求專為辯論公共利益問題召開全體會議的全體會議議決案。

全澳共有三十九個公共停車場,提供一萬四千三百八十二個車位,其中的十六個停車場設有四千五百多個月票車位,佔公共停車場車位三分一,有十三個公共停車場的月票比例接近或超過五成。以污水處理站公共停車場所佔月票車位比重最重,達九成六,只有十四個輕型車位、十五個重車型位開放序公眾。政府早前雖然放風有意取消公共停車場月票制度,但遭到社會反彈後又取消該考慮,公共停車場車位政策繼續存在。

宋碧琪和施家倫指,回歸初期,適量的低價月票是為了鼓勵使用公共停車場,目前社會經濟和交通環境大有不同,如今車位租金和市值高企,買半買半送的月票制度早已脫離現實,居民對公共停車場作為稀缺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提出新的要求。故認為有必要檢討公共泊車服務制度,辯論應否取消公共停車場月票制度。

支持及反對的議員旗鼓相當。李靜儀認為,月票車位有違公平原則,亦令緊絀的公共停車場資源無法善用。早在二零一一年,政府批示取消栢湖停車場專用月票車位,以及將非固定車位重新抽籤,但因租戶反對而擱置,已飽受社會批評。政府多次表示會取消月票及於第四季調升公共停車位收費,至今未見踪影,還拉高了私人車位及停車場收費。過去在相關問題上,當遇社會反彈又立即轉呔,她希望藉是次辯論,政府向社會有清晰交代。

議員關翠杏、黃潔貞、吳國昌均支持該決議。黃潔貞認為,有助更好推動及完善公共泊車位服務制度。關翠杏認為,可以透過討論適時修法,不認為會因此引發社會矛盾。

張立群不贊成辯論憂政府被夾社會分化

議員鄭安庭、徐偉坤、張立群則不贊成有關決議辯論。徐偉坤認為,公共停車場月票使用人是合法取得該使用權,取消月票制度等同剝奪有關人士合法權益。政府和議員有責任保障居民法律權益不受損,認為若開展辯論會令政府被夾在中間,因此而引發社會分化和矛盾,不利社會和諧,故不支持該辯論決議。鄭安庭指,取消該四千五百多個月票車位,解決不了泊車位問題,反而會引發產生社會矛盾,認為應由完善停車場規章和控車政策上作出優化。張立群提出,取消了該四千五百個月票車位又不是等同增加了四千五百個車位,認為月票制度取消與否都沒有分別,「在數學上沒有得益,為何要做?」認為沒有意義而反對。

辯論議決案最終以十四票贊成、十三票反對,一票棄權,僅一票之差而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