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終採行動昨檢控三宗 不低頭續與旅社司機合作

2015-10-30

【本報訊】在澳營運多日廣受歡迎的UBER,終被當局採取行動打擊。治安警察局公布成功檢控了三宗透過手機應用程式UBER經營白牌車,涉及的兩名司機各被罰款三萬元。UBER公司對警方行動表示詫異和失望,將繼續與法律顧問磋商,釐清當中的誤解,並將繼續與旅行社及司機合作。

UBER﹕續與法律顧問磋商釐清誤解

治安警察局、交通事務局和旅遊局昨午舉行聯合記者會公布有關檢控詳情(見圖)。治安警察局表示,經連日的調查跟進,掌握了涉案車輛的資料,前日先後在街上查獲三宗透過手機應用程式UBER經營白牌車,是在司機完成接載乘客後上前載查,結合乘客和司機的口供作出檢控。三宗案涉及兩架七人車,均由同一旅行社登記,當局以道路交通法經營白牌車相關條例檢控接客的兩名司機,各被罰款三萬元。

被檢控兩司機受聘同一間旅行社,均本澳人,分別姓余、廿六歲、報稱導遊;姓梁、五十六歲、兼職司機。二人稱收取日薪六百元的報酬。

警方相信,UBER與旅行社是合作伙伴,UBER負責接生意(接CALL),再轉給旅行社和司機接載客人,乘客以信用卡將車資過數給UBER,UBER收取車資後,再分發給旅行社。

旅局稱旅行社車輛不可作非旅遊用途

旅遊局稱,旅行社不可提供車輛給第三方做非旅遊用途,一經證實會罰款五千元至一萬元,屢犯者更可吊銷旅行社營運牌照。

對於當局的行動,Uber回覆澳門電台查詢稱,對警方嘗試阻止司機繼續提供服務,深感詫異與失望,將繼續與法律顧問磋商,釐清當中的誤解。UBER稱,和他們合作的本地旅行社及司機,一直為澳門市民、遊客,賭場和酒店提供交通服務,並遵守法規。UBER支持合作的旅行社及司機,將繼續與他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