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114號
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兒童用品店涉售非法進口藥
2016-01-14
【本報訊】海關聯同衛生局搗破一宗出售非法進口藥物案,撿獲一批未經批准進口的藥物,涉嫌的兒童用品店遭檢控。另外,一間商店的招牌使用侵權標誌,以及一小販售賣冒牌波鞋,先後被海關查獲。
涉嫌非法進口及出售藥物的商店位於青洲大馬路,該店主要售賣兒童及嬰兒用品,並非藥房。海關掌握情報,指該店涉嫌非法進口及出售藥物,經調查後,於前日聯同衛生局人員採取聯合行動,店內搜獲一批未經批准進口的藥物,帶走商店一名男負責人助查。
查獲的非法進口藥物包括兒童用藥,有人聲稱該批藥物是自攜及透過托運公司從外地入貨,再在店舖出售,負責人承認進口該等藥物均沒有獲海關及權限部門批准。
上述藥品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現場初步核實含有藥用成分,必須具有衛生局發出的進口准照,並受有權限的實體監管。有關商店涉在不具備進口准照下進口藥物以及在不具備衛生局發出的准照下銷售藥物,違反六月十二日公佈第七/二零零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九條的准照制度、九月十九日第五八/九零/M號法令《管制從事藥物專業及藥物業的活動》相關規定,海關和衛生局將對違規商店提起行政起訴,並作後續跟進處理。
店舖廣告牌商標涉未經授權
另外,本月六日,海關接獲一國際品牌權利人的舉報,指中區有店舖的門面廣告招牌使用未經其同意的品牌商標。海關於是展開調查,確認涉嫌商店未經同意使用了四個具有牌權的國際知名品牌商標於廣告招牌上,侵犯已註冊受保護的商標圖案形狀及設計內容,商舖負責人構成違法行為。調查間,負責人即場自行拆除店面四幅廣告招牌,由海關扣押。行動中,海關帶走一名本澳女子協助調查,並以《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一條(造假、模仿及違法使用商標)所指之犯罪提起檢控,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小販檔涉賣冒牌波鞋
另外,海關前日在新橋區一小販攤檔撿獲懷疑假冒名牌波鞋,即場緝獲九十五對名牌波鞋,及後在涉嫌人的家中再搜獲八對,一名本澳男子被帶返海關總部調查,其聲稱從內地多次訂購有關波鞋,以六十至七十元人民幣購入並帶回澳,然後以一百三十元澳門幣出售圖利。經海關關員現場鑑別及品牌權利人的初步鑑定,涉案物品從配置、工藝、用料、品質、手工及標籤等均與正貨不一樣,確認為假冒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