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關注建築業欠薪情況

2016-02-04

【本報訊】工聯總會屬下北區職工服務中心、司打口職工服務中心及工聯大廈公眾服務處去年共跟進一千零五十七宗個案,涉及一千五百人次;其中涉及勞動事務個案有超過四成(共四百六十宗);工地涉及六間博企、甚至兩個公共工程,主要是追討超時工作等賠償、集體欠薪,或本地僱員被欠薪或在工程項目有輸入外勞情況下被無理解僱。工聯再次促請政府盡快落實《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引入當分判僱員被拖欠薪金或未能獲得法定工傷賠償時,總承建商須負起連帶責任、以墊支形式向僱員支付欠款或賠償的規定。

三個中心去年共跟進一千零五十七宗個案,涉及一千五百人次;其中涉及勞動事務比例最多,超過四成(共四百六十宗);另外為房屋範疇和福利保障兩個類別,分別有一百六十二宗及一百六十宗,合共約佔三成。

在勞動事務個案中,主要是追討超時工作等賠償、集體欠薪,或本地僱員被欠薪或在工程項目有輸入外勞情況下被無理解僱。亦有不少外地僱員投訴被侵權,如被剋扣工資、追討加班費及假期補償,有外僱被扣押銀行提款咭或地盤沒有為外僱安排工作且不支付工資等。工地涉及六間博企、甚至輕軌及一個氹仔的公屋工程。

工聯權益委員會主任李靜儀指,政府在處理分判發生的勞資糾紛上一直以懶於理會及關心的態度,認為政府可以帶頭,限制分判數目不能過多,以及發出分判指引,做好員工資料管理及跟進有否定期發薪等情況。又再次促請政府盡快落實《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引入當分判僱員被拖欠薪金或未能獲得法定工傷賠償時,總承建商須負起連帶責任、以墊支形式向僱員支付欠款或賠償的規定,以及對《勞動關係法》中欠薪制度作檢討,加大欠薪罰則,起阻嚇作用。

另維權幹事與工聯職業轉介服務部共同跟進輔助居民就業的個案中,發現有僱主刻意壓低工資,以低薪形成未能成功招聘本地人的假象,為了以廉價工資輸入外勞;也有遲遲不安排面試或直接拒絕聘用本地員工的情況。例如月薪不低於三萬元的天秤手,即使有市場需求,在有輸入外僱下被解僱或拒絕聘用。工聯再次強烈要求政府必須做好外僱審批的把關工作,因應經濟下行,收緊外僱審批額,做好人力資源需求的研究,細緻分類審批的工種,避免僱主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