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422號
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內地地方計生部門被曝用社會撫養費發獎金、買保險
2016-04-22
【香港中通社4月21日電】中國官方每年對計劃外生育子女家庭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去向一直成謎。《第一財經日報》4月21日報道稱,一位接觸過2013年江西省某鄉鎮社會撫養費支出明細的內部人士表示,社會撫養費被當地計生部門用來發獎金及購買保險。
據上述人士介紹,該鄉鎮2013年徵收社會撫養費107.1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10%上繳縣計生委,上交額為10.71萬元。剩下的96.39萬元全部用作當地計生部門支出。
所有支出中,勞務費42.27萬元,佔總支出的近50%,主要包括給公安部分的撥款、村幹部的信息費及計生執法隊員工資。除此之外,計生幹部和鄉幹部的津貼獎金佔16.56萬元,名目包括計劃生育摘帽獎、超收獎等。
值得一提的是,支出列表中的『利益導向』一項,實際用來為村級計生幹部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兩筆共44843元。而該鄉人武幹部的服裝費用5940元,竟也從社會撫養費中出。
據《中國青年報》此前報道,2002年9月1日《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中國國家計生委新聞發言人江亦曼稱,超生者繳納的這筆費用不是罰款,而是對社會進行的經濟補償。因為,多出生人口侵佔了較多的社會公共資源。
《東方早報》此前報道稱,2013年9月,中國國家審計署公佈的中國內地9省45個縣社會撫養費審計報告顯示,從2009年到2012年,這45縣向徵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7億元,佔總徵收額的約60%。同時,45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金額,不少於31941.65萬元。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為,各級行政單位的社會撫養費應該像『曬三公』那樣,公開具體的收支情況及其去向。